2020年8月15日 星期六

求告主名的得救

 羅馬書10:1-13

保羅向羅馬教會弟兄姊妹表明他心所願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且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卻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無論何民族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神透過耶穌基督向世人啟示祂的十架救贖之工,因信得救之法。也藉此破碎人想要靠著自己的努力得贖得救的意圖傾向。但一個在海中載浮載沈的人,怎麼能夠抓著自己的頭髮自行離開水面呢?除非有外力的介入拉拔才行!或許,在人墮落的罪性裏面,失去的是對神仍在尋找接納拯救的那一份意識與覺察,而覺得因信得救太容易所以不可信,或太困難所以無法信。似乎總得在得救的事上,加上自己的功勞勳章才會明確踏實。

單純且專注的信靠神在基督裡對我們的拯救,為我們的成全,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需要藉由認識神是怎樣的一位神來發動,且透過神怎麼看待我們這個人來行進。唯有認識神的屬性,可以讓我們對神有單純的心。唯有從神的眼光認識自己,能夠讓我們對神有專注的意。正因為對神單純專注的心意,使我們渴望的就是時時求告主的名,信靠主的臨在,察覺祂在我們生命裏面已經成就的,正在成就的以及將要成就的,那出於愛的拯救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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