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7:1-6
弟兄們,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就如妻子,丈夫還活著時,就被律法約束,她若歸別人,就是淫婦,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弟兄們哪,你們藉著基督,在律法上也是死的,叫你們歸於那從死裏復活的,結果子給神。我們既然在律法上死了,就脫離律法,叫我們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服事主。
神救贖我們,我們是屬於神的。既然已經屬於神,就不屬於神以外的其他。因此,在我們裏面掌權作王的是神,並從神而有的生命,力量和盼望。果真如此,我們怎能在神的掌管底下,又容讓驕傲,自貶,惱恨,憤怒,苦毒充滿在心思意念言語行為裏面。不是說屬於神的兒女已經免除罪惡的試探引誘,而是在與罪性角力過程裡,可以一次又一次的經歷,因著神,屬於神也出於神真實的得勝。
如此得勝的真實,正是我們新生心靈的樣式。因為有神所賜的生命,這生命在話語的應許裡,所以是活潑的,不是死寂的,是恩典的,不是理當的。因為有神賦予的使命,這使命在聖靈的引導中,所以是前行的,不是退後的,是成長的,不是停滯的。此時,神仍要藉著祂的話語與我們交談,我們需要有聆聽的耳領受,神仍要藉著聖靈的充滿與我們同行,我們需要有順服的心跟隨。容讓我們的一切,真的是全然專注歸屬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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