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7:7-25
律法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然而,罪趁著機會,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面發動,我就死了。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我也知道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犯罪的律和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
人面對罪的無力與無奈,因著罪所帶來的挫敗與黑暗,早已超過人自己所能負荷承擔。在罪裡的載浮載沈,人起初受造的樣貌也早已扭曲變形,有的,只剩被包裝過,表面看來還可以被接受的敗壞,驕傲,貪婪,硬心,爭競,自我膨脹,恨惡別人也厭棄自己。但內裡的心知肚明卻在夜深人靜四下無人,卸下包裝之時,又若隱若現的出現在眼前,如此無可避免的苦處,怎麼辦呢?律法是罪的顯影劑,叫我們明白並承認罪在我們裏面的真實,而打從心底渴求神的幫助拯救。
如此的渴求如同呼吸。可以確定的是,有足夠的空氣提供呼吸所需,但需要有的習慣,是規律的,穩定的自主呼吸。若一直需要外在的幫助才能呼吸,或者總是有一搭沒一搭不規則的呼吸,對生命的維持而言是不良堪慮的。時時渴求神的臨在和作為,飲於生命活水,不讓罪在心中停留搭窩,是面對罪,也是神在基督耶穌裡為我們開鑿,脫離罪律的生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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