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3:1-7
在上掌權者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權柄出於神,是神所命的,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你若作惡,就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配劍,是申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凡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恭敬的,恭敬他。
神是權柄的源頭,賦予與掌管的主。權柄為要領人認識並敬畏神公義的屬性並信靠神救贖的行動。凡使人偏離認識並敬畏神的權柄使用,是對權柄的扭曲與錯用,是無法逃避神審問的交帳。基督徒面對權柄的順服,不單是消極的為避免刑罰,也是積極的為著良心的緣故。因為深知權柄的賦予與收取是出於神也在於神,所以就是心存對神的敬畏面對並使用權柄。
若你是在權柄底下接受管理的人,就當懼怕神而不是懼怕人,恭敬順從在上掌權者對惡行的刑罰執行。若你是在受管人中有權柄的人,就當順服神的真道而不是為己利跟隨人的意見,是謹慎有智慧的分辨好壞對錯是非善惡的真實。使你可以因著權柄受益而不是招損。這裡的受益指的是與神更加親密親近,這裡的招損指的是失去對神的信靠與順服。權柄並非毒蛇猛獸,它是催促我們尋求神的義且信靠神的義而行的差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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