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 星期二

猶大真別無選擇?

馬太福音27:1∼10
早晨,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商議要治死耶穌,把他捆綁交給巡撫彼拉多。這時,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被定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何干?你自己承當吧!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出去吊死自己。祭司長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裏。他們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做「血田」。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
 
耶穌,沒有犯什麼該死的罪,但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已有志一同,就是要盡己所能把該死的罪給耶穌。也許,猶大起初把耶穌的行蹤透露給祭司長,並非真要讓耶穌被定死罪。但整個情勢的發展,連猶大自己也深感震驚,把老師推向極為可怕的羞辱,痛苦和死亡。猶大驚覺他錯了,在深深的懊悔之下,退回了出賣耶穌所得的三十銀錢,但始作俑者祭司長,也把猶大推向控告的絕望裡:你自己承擔吧!猶大為自己行為的後果,除了吊死自己,還能怎麼辦呢?若猶大真實的在主前認罪悔改,耶穌也不可能會原諒嗎?猶大除了自我了斷,真的再也沒有回頭重獲新生的機會了嗎?
 
猶大深深的懊悔,但那絕望的控告,卻是把他帶到更黑暗的無望裡頭!或許,若祭司長告訴猶大的是,是你出賣了自己的老師,若你真覺得後悔,就去向你的老師認罪,尋求祂的諒解吧!果真如此,猶大將會有何等全然不同的結局!猶大並沒有在自己的聰明裡獲得真實的利益,更沒有在承擔自己行為的行動中真正領受生命的出路。自義,展現了猶大自我的企圖心,但自義,卻也將猶大帶往幽暗絕望的死亡。求主幫助我們,從猶大身上省思,特別是令你深感懊悔,讓你極為內疚,給你極大控告的處境事件,它們要把你帶到哪裡?是更深自我封閉的了斷,亦或是來到施恩座前,容讓主來責罰管教你,並允許主在你身上重塑重生重活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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