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21:33∼46
耶穌說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收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裏去收果子。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裏。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佔他的產業!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要除滅那些惡人。耶穌說: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見耶穌的比喻,就看出是指著他們說的。他們想要捉拿他,只是怕眾人,因為眾人以他為先知。
耶穌知道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心,為何還要花時間跟他們說比喻?耶穌所說的話如兩刃的利劍,有生命也有死亡。當聽見的人知道耶穌說的話,是對著自己說的時候,往往會有兩種回應,一種是承認耶穌所說的,自己內心深處的敗壞虛妄,而認罪悔改尋求耶穌。一種是抵擋耶穌所說的,拒絕面對自己的醜陋羞愧。而想要殺害除去耶穌。其實,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出了耶穌的意思,他們的心思似乎就這麼赤裸裸的,無法遮掩的被攤在耶穌所說的比喻裡面,身為園戶為了將園主的產業佔為己有所,正在進行或有形或無形的爭競搶奪殺戮。在耶穌所說比喻的光照之下,他們真的只能繼續行惡再也無法回頭了嗎?
當心思意念被神的話語光照顯明,無所遁形之時,除了羞愧,內疚,憤怒,不平,不堪之外,還能有什麼盼望和出路?抵擋抗拒否認耶穌所說的話就沒事了嗎?既然耶穌在我們心裏顯明祂自己,就表示耶穌正臨在當中與我們一同面對且勝過罪惡和死亡權勢的角力。而過程中,我們需要作的,就是將我們的手放在耶穌的手裡,將我們的眼目對齊耶穌的眼光,將我們的心交在耶穌的心中,察覺耶穌在我們深感羞愧,內疚,憤怒,不平,不堪中的拯救,發現耶穌在我們此時此刻的處境際遇裡的掌管。或再高的高山,或再深的低谷,或再遠的天際,或再近的細微,耶穌是主,昨日今日直到永遠都是一樣。因此,承認耶穌是主,會是我們持續領受活潑生命力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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