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10:12∼20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向埃及地伸杖,使蝗蟲到埃及地上來。摩西就向埃及地伸杖,那一晝一夜,耶和華使東風颳在埃及地上;到了早晨,東風把蝗蟲颳了來,落在埃及的四境,甚是厲害,甚至地都黑暗了,又吃地上一切的菜蔬和冰雹所剩樹上的果子,連一點青的也沒有留下。於是法老急忙召了摩西亞倫來,說: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又得罪了你們。現在求你饒恕我的罪,求耶和華─你們的神使我脫離這一次的死亡。摩西就離開法老去求耶和華。耶和華轉了極大的西風,把蝗蟲颳起,吹入紅海;在埃及的四境連一個也沒有留下。
東風,颳來了蝗蟲,吃盡了埃及地所有有待成長結果的青葉,以及任何還存留在樹上的果子。蝗蟲吃盡的,包括了可見已存有的食物以及未來將擁有的盼望。任誰也禁不起沒有明天般的烈焰炙熱的毀壞,傾權一時的法老也會受不了。得罪神的代價,不是人自己可以擔負的起的。求神的赦免,是尋見盼望的敲門磚。西風,把蝗蟲刮走吹入海中,也帶走了對現有及未來的盼望的危害。人所不能掌握的東西風,在神的手中。人所不能擔當的蝗災,也在神的手裡。這樣的看見雖使法老害怕,卻依然沒有讓法老因此就同意以色列百姓全部離開埃及。
我們的心與法老的心有何不同?縱然親身經歷或看見了,令人感到驚訝甚至害怕的神大能作為。但事過境遷之後,許多生活方式,觀念或習慣,依然是我還是原來的我。放縱的依然放縱,鑽牛角尖的依然鑽牛角尖,苦毒怨懟埋恨的依然苦毒怨懟埋恨。似乎神的所是與所能,與自己的人生樣態與方向是兩條沒有交集的平行線,若真的有交集,也只有在有所求,有好處可得時才會。真的是如此嗎?除非,我們容讓神的節制之果在我們可能的放縱之中,允許神的寬廣之恩在我們可能的死胡同裡,領受神的赦罪饒恕釋放之能在我們可能的苦毒怨懟埋恨時。讓神的所是與所能介入參與並主導我們心思言語行為,正是我們人生的真義與標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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