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 星期四

黑暗之災的再思

出埃及記10:21∼29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向天伸杖,使埃及地黑暗。摩西向天伸杖,埃及遍地就烏黑了三天,惟有以色列人家中都有亮光。法老就召摩西來,說:你們去事奉耶和華;只是你們的羊群牛群要留下;你們的婦人孩子可以和你們同去。摩西說:我們的牲畜也要帶去,因為我們要從其中取出來,事奉耶和華─我們的神。但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不肯容他們去。法老對摩西說:你離開我去吧,你要小心,不要再見我的面!因為你見我面的那日你就必死!
 
三天,埃及遍地的黑暗。沒有光什麼也做不了,時間彷彿停格。一切似乎都停留在原處,沒有進度,沒有進展,也沒有進步。但特別是的,在埃及境內,唯獨以色列人家中有亮光。或許戶外的工作得暫停,但在家中的日常卻不受阻礙,可以看得見,也能夠行動自如。神在黑暗之災中,親自將埃及人與以色列人分別出來。而法老似乎也有條件的妥協了,只要留下羊群牛群,就同意以色列人到曠野事奉耶和華。法老如此的同意,也把難題丟給了摩西。人是出去了,卻是隨性沒有任何的預備,如此的事奉,怎會是神所喜悅的呢?

摩西清楚知道百姓事奉神所需要預備的羊群牛群。摩西拒絕法老妥協的條件,換來的是法老的盛怒與咒詛。黑暗之災,除了表達出埃及境內外在的無光,也顯露出法老內心的幽暗。相較於以色列民,神是他們生活日常的光照,也是面對黑暗處境時的力量和引導。實在有著本質上的天壤之別~面對神並祂的作為,法老仍只想著如何把損失降到最低,保有最起碼的利益。但摩西所持守的,卻是神對他的呼召與使命。光與暗的分別是清晰的,就從我們如何回應神並祂的作為開始。主啊,光照我的心,渴望祢喜悅的旨意,引導我的腳,行走祢生命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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