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創世記38: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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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你的兒婦他瑪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猶大說:「拉出他來,把他燒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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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瑪被拉出來的時候,便打發人去見他公公,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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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承認說:「他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他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他同寢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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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瑪將要生產,不料他腹裡是一對雙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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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生產的時候,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收生婆拿紅線拴在他手上,說:「這是頭生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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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來了;收生婆說:「你為甚麼搶著來呢?」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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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他兄弟那手上有紅線的也生出來,就給他起名叫謝拉。守寡的他瑪竟如妓女般與人行淫,且已懷有三個月的身孕,這消息一傳到公公猶大的耳中,猶大第一個反應便是要將他的兒媳婦他瑪就地正法,以維護家族的名聲和傳統。怎知,從他瑪手中持有的印章,帶子和手杖認出,自己就是陷他瑪於不義的那個人。猶大恍然大悟的想到,他並沒兌現要讓第三個兒子示拉娶她為妻的承諾。因此,猶大若真要燒死他瑪,豈能說自己在這事上真是無辜無罪呢?從此以後,猶大再也沒有與他瑪親近。他瑪活了下來,並生下雙胞胎,且特別的是,原應當後生的法勒斯反成了哥哥,以為會先生的謝拉反成了弟弟。
猶大在兒媳他瑪懷孕的事件上,戲劇性的從自以為義到羞愧反省,除了反應出當時迦南地區夾雜著衝突與混亂,隨意與任憑,名聲與正義張力的風俗之外,一方面突顯出屬神子民在地上生活的實境,不時會犯錯,罪也時常來敲門。從自以為義到醒悟悔改,神在人裡面的運行,因著救贖也藉著信靠,仍在人的一生中強而有力的持續著。另一方面,也表達出他瑪手中的憑證信物,有著誰也無法否認稱義的真實。若他瑪因懷有身孕而受害受死,他瑪所擁有的義,仍要繼續向著世人說話。因為叫人活著的,不是眼見的苦與樂,生或死的下場,而是內裡所擁有且持守的確據和把握!
如今,神藉著祂的話語,已經把永恆長存拯救的把握與新生的確據賜給我們。果真如此,你我還抓著什麼,靠著什麼,望著什麼呢?若驅動激勵我們的是應許,是神的義與行,你我對今生便有不同於以往的態度眼光和價值觀念。若光照引導我們的是神恩,是神的愛與憐,你我對自己便有不同於過去的察覺自省和回轉改變。縱然時代一直在進步,潮流也一直不斷的再改變,生活似乎有更多的選項與選擇,但不變的是,神的臨在仍要繼續驅使著我們來尋求,渴望,信靠祂,神的作為仍在持續激勵著你我來認識,經歷,敬畏祂的所是與所能,讓我們的一生確實有祂的同在,每天也實在有祂的同行。哈利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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