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0日 星期三

使無變有死而又活的義

經文:羅馬書4:9∼17
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亞伯拉罕承受神所賜的恩福,不是從受割禮之後才開始算,而是從因著信也藉著信回應神的呼召就開始,而之後所受的割禮,反成為因信已被算為義的記號。叫亞伯拉罕作未受割禮以及已受割禮之人的信心之父。也使亞伯拉罕的後裔,是因信不是因律法,承受神所應許的恩福。既然如此,若把律法的位階錯置越過相信時,應許就不再是應許,而是交易時必須等值的報酬。相反的,若達不到律法要求的標準,接踵而來的控告與審判,定罪和刑罰也要毫無懸念的臨到,結局仍是有硫磺火湖,有別於起初亞伯拉罕所信,那位使無變有,使死復活的神。

神的應許,要把人的目光引到對神的信靠和仰望的裡頭來領受。神的律法,只會把人的腳步帶到無能為力的醒悟之中,更深渴望並仰望神拯救憐憫行動的來到。因此,若還有想要藉由律法的努力來賺取永恆救恩的,那便是輕看神為人預備且已經成全的救贖之工,只想憑著自己,各憑本事,標榜自己的功勞來取代神拯救的作為,信心也將被貶低只是行為底下產出的副食品。怎知,若不是出於對使無變有,叫死人復活的那一位的相信,一切的行為也只會使人離神愈來愈遠!因為源頭是來自於自我中心並自己的慾念和想望,不是神並祂信實的話語和祂奇妙同在同行作為。

律法的義,若沒有神的成全,會是一條充滿挫敗,無助且沒有盡頭的漫漫長路。縱然走的努力,卻也沒有任何的把握可言,似乎永遠就是差了一步又得重新開始的循環。應許的信,在於神也是出於神的恩典,雖然路程不是平坦寬大筆直,也走的起起伏伏,但因著擁有不隨時空環境感覺經驗而改變的永恆確據的領受,使得每一天的每一刻以及每一步都有讚美的原因,也都有感謝的理由,並能有如此的信,是立基於神的信實,可有如此的感謝讚美,是紮根於神美善的作為,且這一切都已經在基督裏向世人顯明出來。願我們此時此刻的義,不在別的地方,只在基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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