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5日 星期五

由內而外更新的必須

經文:羅馬書2:17∼29
17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18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19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20 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21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22 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23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25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26 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27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28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29 唯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擁有神的律法並以此為義的猶太人。身負教導神的話語,引導人明白神的律例,帶領人遵行神的典章的責任,啟迪人認識神是怎樣的一位神。只是若自己所教的與自己所作的相反,自己所說的與自己所行的不同,自己所表現的外在與內裡所擁有的所是不一致時,那就與神原本所頒布的律法,所給予的恩寵,所賜下的生命背道而馳的偏離了。因此,保羅提醒猶太人,託付為何,責任也為何,責任為何,使命也為何。不是裡外不一的表面功夫,而是實在的生活方式與生命實際。

領受生命是為活出生命。在神話語光中,把人的目光領到神的面前。在律法的遵守底下,把人的腳步引到對神的倚賴和信靠,在吩咐的遵行當中,把人的心志帶到對神恩慈憐憫的仰望。若因光照就自誇的,這光照就不是出於神的,若因律法就自傲的,這律法反要成為這人的審判,若因儀文就自負的,這儀文就要成為這人虛假的面具。生命的確據,不在於擁有什麼血統和傳統,知識和才能,而是在於生活中的實踐和應用。虛有其表的自義自誇與自傲,並非神要人擁有的見證。

此時,我們是否也有類似的光景呢?領受新造的生命,知道自己是信耶穌的,卻對神的所是與所能極為生疏。擁有神不變的應許,書櫃架上也不缺少聖經,卻對神的話語不曾看過般的感到陌生。雖然成為神的兒女,也時常參與各樣的聚會活動,卻對與神的關係沒有確據把握,且幾乎沒有任何獨處時,內室的交流對話。在生活的實際裡,口所說的與身所做的,心所知的與意所行的,總有著無法跨越的內耗距離。求神憐憫,使我們有由內而外的更新,降服於神的所是所能更甚臣服於己的優越或愁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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