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8日 星期一

對耶穌不義的判決

馬可福音15:1-15
早晨,全公會的人商議後就把耶穌交給比拉多。每逢逾越節期,照例可以釋放一個囚犯。有一個名叫巴拉巴,是殺人的。比拉多問:要我給你們釋放耶穌嗎?但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比拉多又問:那麼,我要怎麼辦耶穌呢?眾人極力喊著說:把耶穌釘十字架。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了巴拉巴,把耶穌交給人釘十字架。

耶穌如待宰的羔羊,默默的承受彼拉多對群眾的討好妥協,大祭司在眾人裡的挑唆,眾人嘶聲力竭的喊叫中,此時,天空彷彿被烏雲遮避,一點光也沒有,神隱藏不見了。本該受死的巴拉巴被釋放,本該無罪的耶穌被定罪。逾越節釋放囚犯的例,反而讓耶穌成了逾越節真正替罪的羔羊。

感謝神,對彼拉多來說,因為耶穌可能帶來的權勢危機可以告一段落。感謝神,對大祭司而言,因著耶穌可能帶來的權柄威脅可以有一個了結。除此以外,其他人對即將被送上十字架的耶穌,能有什麼感謝呢?有的,是耶穌親身承受不義,擔當我們的罪,使我們可以不再受罪惡權勢的挾制。耶穌的受死,讓彼拉多和大祭司暫時鬆了一口氣,卻是信靠跟隨耶穌的人領受並經歷真實生命的啟程。

不義的審判無法扭曲耶穌無罪的義。對群眾的妥協無法保證政權的永世無憂。眾人的聲量並不等同真理的質量。人墮落後罪性的本質,仍不時的透過人既有的權勢,既得的利益和既在群眾的支持,以公義正直的形象粉墨登場。要儆醒並審慎分辨,別讓自己陷入自義的試探,成了挑唆或隨眾吶喊釘耶穌十字架的主謀或幫兇。要禱告,求主幫助有智慧面對因為跟隨耶穌所可能面對的不公的認定與對待,在受苦中領受得勝的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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