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2日 星期五

同心合意的恩典

申命記3:12-22
以色列民得約但河東,西宏與噩二王的土地與城邑,給呂便,迦得與瑪拿西兩個半支派為產業。那時,摩西吩咐說:耶和華你們的神已將這地賜給你們為業,家眷和牲畜可以住下來,但你們所有勇士都要帶著兵器,與你們的弟兄過約旦河西一同爭戰,等到你們弟兄和你們一樣,也得神所賜的地業享平安,你們就可以回到神賜給你們為業之地。

神是藉著同心合意彰顯應許的真實。以色列民在曠野,爭戰得勝從來就不是其中某個支派的功勞,得地為業從來也不是論功行賞的結果。得勝與得地,都在聆聽並遵行神話語的過程中,所領受的神同在彰顯之恩。神不要各支派成為獨善其身彼此教量的群體。當兩個半支派在約旦河東得地為業之後,他們仍要與其他尚未得地為業的弟兄一同過河爭戰,直到神的應許來到。

同心合意表達出生命共同體目標方向一致的生活特徵。若約旦河東的兩個半支派在得地為業之後,就不管其他尚未得地為業的弟兄,與他們一同爭戰,並不表示他們就能夠在地上安居。特別是在為敵的外族依然四週環繞的狀態之下,除了同心合意信靠神話語的應許,以色列民實在沒有其他得享平安的途徑可尋。

同心合意也表達出個人在神面前被破脆塑造的程度。按著人墮落老我的本性,特別是在彼此之間眼前當下有著實質利益上的衝突時,同心合意往往也就成為維護自我利益最激烈的交戰之處。已經得地為業了,優先次序上是否該好好耕耘經營自己的地業,何必再分心關注他人的需要,或者等有餘力再說。我們的一生,在群體裡面,能夠不分彼此的同心合意是恩典,是神在我們裡面的作為。人以為的傻瓜卻是神的智慧,人以為的愚拙卻是神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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