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在山上,從幽暗中曉諭以色列百姓十條誡命,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摩西。那時,火焰燒山,百姓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支派中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摩西,說:看哪,耶和華將榮光和大能顯給我們看,人在火中怎能無恙的活著,凡有血氣的,有誰能夠在神的烈火裡存活呢?求你前去,聽耶和華我們的神所要說的話,將吩咐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
神是在幽暗火中自我啟示向人說話的神,也是親自顯明祂對人的心意,使人得以認識並遵行祂話語的神。墮落的人與聖潔的神相遇,除了恐懼顫抖無光無望,奢求仰望神額外的施恩憐憫之外,任何的自義自憐自誇自我一點也無法自救。因此,遵行神的話語,目的不是成為神不得不賜下祝福的好人,而是為述說神在罪人生命裡所做的是何等奇妙的事。
如今,神的話語對我們而言是什麼?是知識哲理,是得益平台,亦或是得力工具。若神的話語無法使我們當下獲力獲益,我們還會渴望花時間去讀它,想它,愛它嗎?這確實是值得我們去察覺注意的情況。當誦讀思想默念遵行神的話語,只因為信,也因著愛而有的滿心期待時,所塑造出的生命樣態,將是令人好奇也是為人所羨慕的,因為那會是一種無法言喻,隱藏於十架幽暗中屬天的生命力。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