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20:31-37
約沙法三十五歲登基,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五年。約沙法效法他父親亞撒,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也沒有立定心意歸向神。不久之後,約沙法與亞哈謝交好,亞哈謝行惡太甚。二王合夥造船要往他施去。那時,以利以謝向約沙法預言說:因你與亞哈謝交好,耶和華必破壞你所造的。後來,那船果然破壞,不能往他施去。
神要作的事,人無法測透。約沙法王雖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卻不等於百姓也都立定心意歸向神,國境內過去拜偶像的邱壇也一直都在。甚至行惡的亞哈謝王,也是約沙法的座上賓,亟欲合作拓展貿易的對象。當然,這樣的合夥行動,神親自介入而受阻。有時,神說話,公義得到伸張。有時,神卻沉默,罪惡仍舊四溢。
因為,神要幫助我們,把信心建立在祂的屬性上,不是在祂的作為上。祂的公義,慈愛,信實的屬性不改變,一直都是是的。但祂可見的,可摸的,可嚐的作為卻不一定都能夠讓人理解接受。人樂意的是光彩順遂的祝福,神透過的是經過十架的榮耀。若我們的相信只因神外顯的作為而存在,如此的信心,很快的就會崩解消失。如同我們意圖單憑自己的表現,要來向神換取祝福一般。
或許,我們不必一直問,為什麼約沙法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卻還容許邱壇在那裡,也無視於百姓對神的三心二意,甚至自己還與行惡的亞哈謝合夥。也許,我們應當專注的,是神做事直到永遠,承認我們的理解有限,仍需持守的是相信。我們應當把握的,是神說話直到萬代,明白我們仍需持續的是聆聽。惟有如此,無論神或有所為,或有所不為,都讓我們對祂心生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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