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4日 星期六

誠義的再思

歷代志下19:1-11
約沙法平安回耶路撒冷,先見耶戶出來迎接,說:耶和華的憤怒臨到你。然而你還有善行,因你立定心意尋求神。約沙法引導眾民歸向耶和華,設立審判官,對他們說:當為耶和華謹慎,因為耶和華不偏待人。當敬畏耶和華,忠心誠實辦事。若弟兄有爭訟的事,你們要警戒他們,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你們應當壯膽辦事,願耶和華與善人同在。

神是公義的主。當如履薄冰般謹慎判斷,忠心辦事,誠心待人。約沙法與亞哈結盟惹動耶和華的憤怒,卻不致死亡,因為約沙法仍立定心志尋求並敬畏神,不因擁有君權而任意妄為。也藉著在各地設立的審判官,賦予他們權柄,也警戒他們,要誠實的聽訟,引導百姓認識並敬畏神的名,歸向聚焦於神的話語和祂的作為。

神的公義藉著耶穌基督在我們生命裡顯明。神眼中約沙法的善行,在於他對神的尋求與敬畏。神眼中我們擁有的義,在於相信耶穌全然的救贖,除此以外,沒有別的義可言。任何以人為中心,以已為重心的義,都仍是有限的義,無法在神面前站立,也不能藉此得神的喜悅。因為神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神是看內心。

我們的心因著耶穌領受了神的義。這義叫我們誠實面對自己的不義,也使我們忠於神所賦予的使命。如同承擔約沙法的認命,在猶大各城裡擔任聽頌的審判官。高舉的是神的義,不是人的善,顯揚的是神的名,不是人的行。因此,要虛心接受警戒,要儆醒謹慎判斷,恐怕根深蒂固的罪性,個人的偏好喜愛,仍如影隨行般,要顛倒扭曲模糊對神的認識與敬畏,將神所賜的義佔為己有,反而遠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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