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18:21∼35
彼得問耶穌: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耶穌說:七十個七次。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有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主人就動了慈心,釋放他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去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就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求他的寬容。他不肯,竟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就憂愁,把這事告訴主人。主人對他說: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門徒對人的寬容是有限度的,以饒恕的次數施行饒恕的要求。耶穌對人的饒恕是有能力的,以憐憫的慈心流露饒恕的生命。耶穌所宣揚天國的福音,是以自己的性命,代替人的軟弱與不義,成全人在主的面前能夠被饒恕也可以有饒恕人的視野。關於饒恕的功課,並非從饒恕的要求出發,而是從饒恕的領受開始。比起人靠己力所能饒恕的總和,若與人在主裡所領受的饒恕之恩相較,就更顯得微乎其微。但每每談到關於饒恕,仍很難突破被饒恕時,是欣喜若狂,要饒恕人,卻痛苦不平的瓶頸,怎麼辦呢?除非,我們能夠看見並且明白,耶穌的饒恕之恩,也在那需要被饒恕之人的身上。
但顯然的,那被主免除一千萬債務的人,並沒有承認主在欠他十兩銀子的人身上,也有著免除債務的能力,因此,得靠著把對方關進監牢的方式,來達到拿回十兩銀子的目的。許多時候,我們也很難承認,那得罪甚至虧欠我們的人,在主的面前,也有著被饒恕的恩典。以致於想把對方放進受刑的監牢,卻不知不覺也把自己放進無形的牢籠。但耶穌確實已經把饒恕對方的能力賜給我們,就在耶穌為我們流血捨命復活,並容讓我們與祂同死同埋同復活的那一刻就開始了。若我們真有被主饒恕,有真自由,我們也會漸漸明白,並且領受饒恕的吩咐,讓主的饒恕在你身上,也在需要被你饒恕的對方的身上。如今,耶穌仍要在你生命裡成全饒恕之恩,施行饒恕之能,而我們唯一能夠做的,就是敞開心領受主對我們的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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