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耶利米哀歌3: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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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4
1
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4
2
我們犯罪背逆,你並不赦免。4
3
你自被怒氣遮蔽,追趕我們;你施行殺戮,並不顧惜。4
4
你以黑雲遮蔽自己,以致禱告不得透入。4
5
你使我們在萬民中成為污穢和渣滓。4
6
我們的仇敵都向我們大大張口。4
7
恐懼和陷坑,殘害和毀滅,都臨近我們。4
8
因我眾民遭的毀滅,我就眼淚下流如河。4
9
我的眼多多流淚,總不止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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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等耶和華垂顧,從天觀看。5
1
因我本城的眾民,我的眼,使我的心傷痛。5
2
無故與我為仇的追逼我,像追雀鳥一樣。5
3
他們使我的命在牢獄中斷絕,並將一塊石頭拋在我身上。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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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水流過我頭,我說:「我命斷絕了!」犯罪悖逆的以色列民,須要的是對罪的察覺,悔悟與改變。若只有禱告卻沒有悔改,怎能期待神怒氣的轉消,若只有祈求卻沒有相信,怎可期望四圍黑雲的消散!神看的,不是外在獻上什麼牲體,做了哪些獻祭的動作,而是內裡隨著信靠順服而有的生命轉變的實際。因為罪,人成了污穢,做了仇敵的食物,被恐懼給淹沒。先知耶利米望見屬神子民的光景,除了痛心疾首眼淚汪汪,人身受監禁沒有自由,受逼迫毫無歡樂,受阻擋沒路可走,生命衰弱如風中殘燭之外,只剩對神的憐憫和慈愛的靠賴了。
背對太陽的,無論再怎麼努力,動作再怎麼迅速,前頭的陰影總在前頭不會有任何退後的可能。除非,回轉面向陽光,原本擋在前頭的陰暗就無法再有任何往前介入的機會。罪的可怕,在於它誘人背對神,叫人逼近無法超越的自救極限,使人精疲力竭,且無知於或忘記了,是可以回轉面對歸向神的拯救。或許,百姓並沒覺察或認為以自我為中心的自救努力,正驅使他們離神愈來愈遠,而最大的特徵就是聽不見神要對他們說的話,或者,凡跟神有關的話或事,他們已經沒有興趣也不想聽了,只剩如何自救自義自足自肥的亮點可以引起他們的注意。
往烏雲裡鑽的,怎能不迷惘,向罪惡靠攏的,怎能不滅亡,四處張望的,怎能不拌跌,三心二意的,無法到終點。若屬神百姓陷入罪中自得其樂,認為不須要悔改,也不必麻煩神來到當中,現在的樣子就可以也很好了。果真如此,神的憤怒與管教的臨在也就不足為奇,因為神確實沒有冷眼旁觀祂所愛的人走向毀滅而無動於衷。一方面耶利米很苦,因為沒有人能夠承擔神公義的審判,另一方面耶利米很專,因為唯有神話語的應許能夠光照人心領人奔向神慈愛的懷抱,所以他忠於神的託付並傳講,那怕自己無法免除為主的緣故喪命的遭遇也不以為意。願我們也能忠於神的託付並祂的話語,無論處境遭遇將如何,都不失去對神的信靠與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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