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7日 星期一

言語

民數記30:1-16
摩西曉諭以色列各支派領袖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是,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就要約束自己,按口中所出的話行。年幼的女子若許願,父親也聽見卻向她默默不語,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若父親聽見且不應允,就不得為定,耶和華也必赦免她。出嫁的女子若許願,丈夫也聽見卻向她默默不語,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若丈夫聽見且不應允,就算廢了她所許的願和口中的話,耶和華也必赦免她。這是丈夫待妻子,父親待年幼女兒,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律例。

我們在神面前的許願或起誓的話語是帶有能力也具有約束力。帶有能力是因為神看重,在乎我們並按著祂的旨意來回應我們向祂所表達的心願。帶有約束力是因為我們所許的願,所起的誓正表達出我們個人意志行動的方向。但人在話語上的總有冒失,需要有被提醒,遮蓋的守望在當中。對於年幼者而言,父母便扮演著兒女言行教導的角色,夫妻便扮演著彼此守望的角色,不讓冒失的許願或起誓,成為個人與神與人與己關係的攔阻。

我們需要對自己在神面前所起的誓,所許的願認真。身為未成年兒女的,若在神面前有甚麼雄心壯志,必須有從父母而來的認可。身為夫妻的,若在神面前有甚麼願誓,彼此也要有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念。因為那正是我們與神關係,在言語與行為之間,赦免與被赦免的表達。許多時候,言語總會妄自跑在思想和行動的前面誇耀,卻還不一定真清楚明白所要付上的代價,所會帶來的結果是什麼。神知道人們在言語上所要面對的試煉,神要我們在誓願的言語上能夠被約束,不落入控告,也要能夠接受赦免,不陷入審判

生活中謹言慎行的智慧來自於神。別期待自己不會突然對人說出冒失的話,但更要期待自己時時向神敞開心,跟祂無話不說,甚至與祂激烈爭辯也不會感到不自在。若能如此,話語便能漸漸的成為讚美的器皿。不然,在與神無話可說的情形下,心中盤旋的言語,或好的或不好的,也就只能一股腦的往人的身上倒。人在言語上沒有過失,就是完全人,但真實的情況是,今生沒有人是完美的,怎麼辦?唯有倚靠十架上已成全的主,我們在言語上才有真榮耀可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