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2:1-11
論斷人的,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所行的和別人一樣,神必照真理審判他。人哪,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還是藐視神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是領你悔改。人哪,別積蓄神的憤怒顯明神公義的審判來到。神必照個人的行為審判,凡恆心行善,尋求不朽壞之榮耀與恩福的是在永生裡。唯有結黨順從不義的,就以憤怒惱恨回應他們,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不偏待人。
神不偏待人,表達出屬神的百姓在不義的事上沒有免議這回事。屬神的兒女仍要儆醒戰兢的,倚靠神的能力和引導活出屬天的生命。這生命的特徵消極方面,就是不結黨行不義的事。一個人行不義,很容易被察覺,但若是一群人行不義,則很難被分辨出來。好比眾人齊聲喊著釘耶穌十字架,甚至熱血的願意讓自己和子孫承擔釘耶穌十字架的後果時,有誰能夠清楚知道自己在作什麼!活出屬天生命樣式積極方面,就是悔改尋求行走永生之道。但若是只有一個人行走,要持續前行很難,唯有一群人彼此激勵往共同的方向前行,才有走的久走的遠的可能。
在論斷的事上,寧可成為個人在神面前摔跤衝突掙扎的功課,也別讓它成為群體的風氣氛圍走向。因為眼見為憑再加上個人喜好,以及自我為義的傾向,許多時候我們所聽所見所聞所能明白的,仍是有限的。因此,特別是在群體裡,以為可以論斷的事上持續尋求神的光照,憐憫,智慧與引導是有福的,也是必須的。當一個群體渴望尋求神,有柔軟悔改的心,習慣樂意行善,榮耀神的名時,關於神審判的臨到,也會是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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