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4:9-17
罪得赦免的福加給受割禮的人,也加給未受割禮的人。因亞伯拉罕的信,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就算為他的義,且受割禮之後,作為未受割禮時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因神應許亞伯拉罕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是屬乎恩。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祂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亞伯拉罕在神面前被算為義,是從對神話語的相信開始領受,非從個人經驗喜好和行為製造擁有。對神話語作為的專一單純的相信,並不屬於人犯罪墮落之後的本性。是神給人信心,所以人能夠相信,如同我們先被神的愛所激勵,所以領受了全心愛神的渴望。亞伯拉罕所信的神,是使無變為有的神,什麼意思?神是一位能夠使沒有相信變堅定相信,使無望黑暗變活潑盼望,使冷酷審判變生命湧泉的神。
神藉著亞伯拉罕的信,向我們表達出神的話語是信實的,神的話語是有能力的,神的話語是可經歷的!我們與神關係的和好,與人與己關係的和睦,渴慕愛神愛人,耐心安靜等候,領受活潑生命之恩,這一切都與神的話語有著緊密的連結。雖然,亞伯拉罕在時間洪流裡早已成為歷史人物,但神曾在他生命中使無變有的作為,如今仍然在我們當中進行著。我們沒有的,神有。我們不能的,神能。相信神的有與神的能,是我們還活著時總當對準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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