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2:17-29
你稱自己為倚靠律法的猶太人,能分辨是非,曉得神的旨意。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讓神的名在外族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只在外表作猶太人不是真的猶太人,僅受肉體上割禮的也不是真的割禮。唯有裏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心裏行的才是真割禮。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神是超乎任何形象樣式的神,對神的信心也無法建立在任何形象樣式之上。若單憑眼見評斷認定信心的實質,那信心的根基就不是建立在神的屬性之上,而是人所呈現外貌的形式裏。信心與行為之間的聯繫也可能不自覺的給脫節扭曲了,有外顯的行為,但產生行為的驅動力漸漸的不再只是單純出於對神的愛慕,渴望與相信而有。耶穌時代的猶太人,有敬虔的外貌行為,但驅動敬虔的力量,似乎除了神以外,還有其他的引力也摻雜其中。
一個渴望並尋求敬虔的人,也可能需要面對相同的試煉~到底是什麼驅動著我內裡想要親近神的渴望!若不再被注意,不再被肯定,不再有讚賞,不再被理解,不再有被愛,不再有順利,不再是豐富時,我是否仍然可以堅定的宣認說:神仍是我的拯救,祂仍是我的主,願神在我生命裏面成就祂所看為美好的心意。果真如此,我們會因著神所賜給我們的信心感謝,不會按著我們的行為誇口。既然我們的一切,包括信心的根基是本於神,也在於神,我們也就把榮耀歸給神,除此以外沒有別的生命核心和焦點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