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3:21-31
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因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所以人稱義是因著信,不是因著遵行律法。神既是一位,祂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我們因著信,不是廢掉律法,更是堅固律法。
神的律法顯明神公義的要求。神公義的要求藉著祂所設立的挽回祭成全。耶穌是神為將人挽回的方法與作為。要真認識神的義,就必須從挽回祭的救恩來看。否則除了烈火般的審判與全然無望的滅亡結局之外,再也看不見其他。相信神為我們預備的挽回之法,是開啟我們回到神面前,與神和好,與人和睦的生命之路。而我們能夠如此相信,也是因著神話語的信實緊緊的抓住我們的結果。
神為我們設立的挽回祭~耶穌,確實的破碎我們想要倚靠自己得救的任何意圖和努力,也逐漸的建立我們因著信靠經歷得勝的活潑尋求等候與安息。 若離開耶穌,就如同樹木離開土地,魚兒離開水泉,生活沒了方向,生命沒了力量,還有什麼光景,比這更叫人絕望!憑著耶穌的血,神與我們有約,藉著人的信,我們有分於神的信實,顯明神的義,叫人所擁有的永恆生命盼望和力量是出於神也在於神,不是出於自己也不在於自己。當專注仰望的焦點在於神並祂為我們成全挽回的作為。我們的生命就被更新,我們的生活就被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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