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15:22∼27
摩西領以色列人從紅海往前行,到了書珥的曠野,在曠野走了三天,找不著水。到了瑪拉,不能喝那裏的水;因為水苦。百姓就向摩西發怨言。摩西呼求耶和華,耶和華指示他一棵樹。他把樹丟在水裏,水就變甜了。耶和華在那裏為他們定了律例、典章,在那裏試驗他們;又說:你若留意聽耶和華─你神的話,又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將所加與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他們到了以琳,在那裏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樹;他們就在那裏的水邊安營。
在曠野找到的苦水,神能夠使它變甜,秘訣就在於,按著神所指定的一棵樹丟在水裏,那表示什麼呢?那一顆樹必須從它所生長的地上被出起來,又被舉起來,最後丟進水裡面,水就從苦轉甜,而或許其中若真有甚麼物理作用或化學變化,仍屬於神向百姓所啟示的作為,讓人可以學習屬神生命的定律。藉著受造之樹被拔出被丟棄,讓水成為可以飲用的活泉。藉著律例典章的頒佈,顯明人在痛苦關頭,到底倚靠的是神並祂的話語,或是自己並老我的習性。在曠野,神的醫治,從由苦轉甜的水開始,藉著律例典章的遵行,在水泉安營中進行。
或許,百姓也花了一些時間,找到神所指示的那一顆樹,讓苦水變甜。這一顆樹對我們而言是什麼呢?是耶穌並祂釘十字架!讓原本無益於生活的可以成為有益於生命的所需。因著人墮落的本性,遭遇缺乏不順時容易的反應便是抱怨。因此,透過典章律例的遵行,總要把我們帶回帶到帶往生命之主的施恩座前,尋求神的憐憫與幫助,同在與同行。凡事倚靠神不倚靠自己,是需要經過熬練的。直到我們有把握的是神不是自己,有確據的是神的話語不是自我,果真如此,我們便會經歷躺臥在青草地溪水旁,在水泉旁安營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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