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4日 星期四

成全律法的應許實踐

經文:加拉太書3:19∼29
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21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23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28 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律法不為使人為義得生,是為引人知罪認罪,領受因信得福應許。律法是應許尚未來到之前,因信忍耐等候的必需,也因著律法的必須,讓人的心時刻聚焦仰望應許的到來。因此,既然因信得救的福音已經來到分,人就不在律法的訓蒙要求底下,而是因信成為神兒女的受邀,受洗領受披戴基督的恩典,無論種族,膚色,身份,地位,性別,因個別與基督的聯合,彼此也就在基督裡合而為一,歸屬於基督,同為按著應許承受產業的後嗣。

人是因著應許不是憑著律法承受得救喜樂與永恆生命。卻因有律法的訓蒙而開啟領受惟靠信心領受恩典的路途。沒有律法的應許,只會讓人更加悖逆硬心不理不信次序和順序。沒有應許的律法,只能把人領到更深的無助無望無光無生的死亡黑暗裡。律法與應許,同為神為人生命的益處而預備,缺一不可。因此,律法不可廢,怎麼辦呢?得由耶穌來成全!什麼意思?遵行律法時,因著信,仰望基督的憐憫和幫助,靠賴恩典,領受基督在十架上已經為我們的成全。

若沒有如此的確據和把握,我們總難避免處於驕傲與自棄交替的漩渦中。行了律法,就優越起來,犯了律法,就自否起來,有了應許,就忘恩起來,不見應許,就迷惘起來。耶穌是救主的確據,要讓我們有活潑的盼望,知道眼前的嚴峻並不等於未來,總有一個時刻,它們都會成為過去。耶穌是生命之主的把握,也要讓我們有強韌的生命力,明白當下的苦難也並不等於永遠,總有一個時候,它們也都要在神的面前伏首稱臣。求神憐憫幫助我們,喜愛律法並樂意遵行,並不是因為可以因此證明自己是好人,而是顯明自己除了神以外別無所盼也別無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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