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7日 星期五

越自義的權過自我的界

經文:約翰福音10:32∼42
32 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33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34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35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36 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37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38 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39 他們又要拿他,他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40 耶穌又往約但河外去,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裡。41 有許多人來到他那裡。他們說:「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42 在那裡,信耶穌的人就多了。

猶太人拿起石頭朝向耶穌,名為耶穌說了褻瀆神的話,實為耶穌行了神蹟無法否認,卻仍打從心底不信耶穌是彌賽亞。受神所差是神的使者,蒙神揀選為屬神的兒女,如此的概念,在猶太人之中並非創新更非創舉,只是面對耶穌時,這樣的相信似乎便自動失效,好像成了從來不曾有過的奇怪幻想。耶穌的作為是神的工作,有神臨在的分別為聖,這不正是猶太人引以為傲的生活方式。但如今,卻因著不信,朝向定罪而非相信耶穌的方向行。耶穌知道猶太人此時對他的敵意,便不再說什麼,往約旦河在曠野居住,仍有許多人來,信了耶穌。

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來到世上不是為廢棄而是為成全律法。只是對於想要藉著律法證明自己是優於他人的善人好人,耶穌的來到似乎就要奪去他們夢想的地位,努力的心血,那種頓失律法遵行所賺取的價值與成就的依附,確實足以令人深受威脅驚慌失措。卻是對在律法以下深嚐無助,深感無力,深知無望的人而言,耶穌的來在何嘗不是黑夜裡的亮光,黎明時的晨光,酷寒中的暖陽!同樣是相信,卻有著截然不同的結果,一個是不容被取代,如芒刺在背不除不快的敵視不安的自我,一個是容許被成全,願完全交托全然倚靠的平靜安穩的生命。

說僭妄的話,是定罪的宣判,表達猶太人眼中的耶穌,是越了唯有他們配得摩西律法的權,也過了唯有他們遵行摩西律法的界,除此以外,耶穌到底是誰,反而不是他們在意關心的。相較於在律法底下無能為力的,當耶穌成為他們生命裡的權,生活中的界時,除了耶穌以外,他們的過去現在和未來如何與為何,反而不會再是左右他們的首要和優先。有時,我們是否也會覺得神越了權,把我們配得該得的給收回,有否也會感到神過了界,把我們不必不該擔的給我們呢!求神赦免我們只樂於領受福氣卻厭惡十架的自義握權劃界,引導我們渴望神在我們生命裡越權的同在,在我們生活中越界的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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