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4日 星期六

順服在上掌權者的意涵

經文:羅馬書13:1∼7
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神的權柄,把人帶往對神的認識與敬畏。順服權柄,基於對神話語的領受與信靠。如同心中無愛的,怎能號稱自己是愛神的,一樣,心中無法的,怎能確定自己是服神的在保羅時代,猶太人處於羅馬帝國的統治之下,如何理解不單為避免受罰,也是為良心的緣故的行善呢?為官的不是空空的佩劍,表達出神透過律法的施行來彰顯祂在世上的管理,如同神透過福音的施行來顯明神國度在地上的掌權。可以見得的是,無視於在上掌權者的法規,自立為王任意妄為的,必無法免除隨之而來的審判與刑罰。

神在全地的治理,透過律法也藉著福音。既然在上掌權者施行法律的權柄是神所賜,時候到了,領受權柄者仍要在神面前交帳的。因此,對於領受福音,已經從罪惡與死亡權勢底下被拯救出來的人而言,要如何繼續在地上過生活呢?該敬畏的就當敬畏,當尊敬的就尊敬,當遵守的就遵守,這不是說世上掌權者是完美的,是沒有問題的,而是如此心志和態度的預備,讓人在與神相遇之後,便有在世上行神所喜悅之善的能力,這也不是說,信靠神之人就沒有軟弱了,而是更懂得且老練於與神同工,並祂的同在同行。

當人們撇棄法律規則,脫離權柄管轄,想要另立所謂的自由神法時,可能不過是在建立另一座以自我中心的通天巴別塔。在上掌權者也是神的用人,對還未信耶穌的人而言,是神在地上掌管,治理,維持,供給人繼續活著的軌跡,為人指向神在為官掌權的法律之中,也在法律範疇以外的福音大能裡。讓人認識活著不止是活在現在,也是面向未來,在賜生命氣息之主面前活著,以至於一方面遵守現今的生活法律規範,也降服於神已經為我們成就的福音,活出神所賦予此時此刻的角色使命,有一天我們都會結束任務離開世界,但永恆的國度會是我們這時就開始的安歇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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