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羅馬書13:8∼14
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唯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唯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是立基於神的愛,也是出自神的愛成全了律法。以至於為何不可的誡命吩咐,以及律例典章的遵守,就不是因為出於恐懼審判害怕刑罰,而是因著認識耶穌在十架上犧牲的拯救之工,從死裡復活宣告的得勝,所領受的新造生命,與神關係恢復之愛,進而定意以基督的心為心,以基督的腳蹤為跟隨,與人分享神所賜的愛與生命。如此的醒悟,也讓人行事如在光明中,不再需要透過律法來包裝或受控告,自高或自貶在神面前的價值,而是認清且承認,是基督為我成就的一切,才有不同於老我的新我在此時在此刻!
不再是私慾的奴隸,也不再是肉體的僕人,不再是聽命於爭競的下屬,也不再是隨從嫉妒的指揮,不再透過荒宴找尋人生樂趣,也不再藉著醉酒逃避人生難題。不再過著以為閉眼,掩耳,不去面對,一切的問題困難和挑戰就煙飛雲散般解決的日子。能夠脫去暗昧,是因為披戴基督,可以帶上光明的兵器,表示手上還抓著還握著的,就不再是基督的拯救,得勝,生命以外的一切,無論它們曾經如何給人津津有味回味無窮的愉悅和快樂,成就和滿意,從此以為,再也無法取代基督在往後歲月裡,在我裡面活著的地位和重要性。
因此,常常以為虧欠,表示神的恩典,慈愛,憐憫,智慧,就在我們尋找,祈求一切所需之前,神總是早一步就已經為我們豐富預備。只要神的愛在我們裡面不曾停歇,我們就有常以為虧欠的理由,正因為神的憐憫不曾斷絕,行在白晝的為人就漸漸成為新的生活方式,什麼意思? 還是會有軟弱和過錯,還是會有失察與盲點,卻不再羞於承認,直到回天家之前,我仍是一個需要耶穌並因祂愛所賜下的拯救,改變,更新,同在,同行,同工之恩的乞丐。也不再不願相信,只要還活著的每一天,我仍是一個需要時時聆聽並回應神的呼召邀請,靠主恩典活出神所賦予今生的使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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