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2日 星期四

再思不可之誡要去之處

經文:馬太福音5:27∼37
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31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他休書。』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33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34 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35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36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耶穌成全的律法,不是填補式的把不足的缺口給補滿,而是徹頭徹尾生命的改換更新。也不是內向安靜的一夜之間成了熱情外向的,而是生命有耶穌的拯救和主宰,生活有耶穌的根據與確據。男女之間關係的聖潔,不只在可見的關係的行為,也在內裡不可見的思想意念的停留,若內裡煞車系統無法發揮作用,怎能在意想不到的時候不橫衝直撞,怎知在自己最有把握的事上就這樣失了控呢!言語方面也是如此,若沒有真理在內裡的生根建造,沒有凡事謝恩習慣的建立,只是一味謹言慎行的自我壓制,到了張力極限能夠忍受的臨界點時,又有誰能夠不潰堤般狂瀉暴衝呢!

不可姦淫的誡命要把人帶到哪裡呢?並非抵達心如止水不為所動的境界,而是明白知道承認它隨時伺機而動要找機會闖進來想在心裡佔有一席之地,並愈來愈敏銳於沒有讓它有停留築窩生根生發出行動的空間!一樣的,不可起誓的誡命要把人帶去的地方,不是讓人與神之間的關係,連傾心吐意也要字字斟酌,只剩報告與控告,似乎只要說出神不喜歡聽的話就等著被處罰。而是言語間更多承載著神是怎樣的一位神的所是與所能,而不是說話者本身有何能耐本事,似乎一切都可以在他言談與意志的運籌帷幄裡發生。耶穌對律法的成全,終究總是把人帶往對耶穌的信靠裡。

還在自我修行式自我努力想要達到不可姦淫不可起誓的要求嗎?答案若是肯定的,接下來所要面對的,若不是離達標愈來愈近,那份莫名的優越,也把那些跟不上遠遠落後的人視為失敗者。就是離達標愈來愈遠,那份莫名的挫敗,也把那些緊跟標的屢傳捷報的人視為成功者。當我們與神面對面,卻總有莫名的優越與挫敗,成功與失敗的糾纏時,那就不會有真實的安靜與安息,因為焦點已轉移,不再是神並祂的臨在與作為,而是人並己的表現和努力。這時,重新聚焦是必須的,求神保守心懷意念,憐憫,光照,引導,或優越或挫敗,總不模糊對神並祂話語的聚焦~祂是為我捨己,賜下成全之恩在我裡面的生命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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