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翰一書2:28∼3:12
28 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29 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1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2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3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6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7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11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12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28 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29 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1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2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3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6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7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11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12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在主裡無懼也無愧的,是得救之人從神領受的生命之恩。得稱為神兒女的,是因末後終將與神面對面的盼望,而心存敬畏敬虔度日,明白任憑已意犯罪悖逆,沉溺於罪中之樂,卻一點也意識不到是罪的,正是未曾真正認識神毫無掩飾的揭露。高舉黑暗卻宣稱自己是在光明中的,並非屬神被神稱爲義之人的生命樣態,反而是藐視敵對不信神的最佳代言人。屬神兒女的特徵,有神的話語存留心裡,有罪的意識,為罪為義為審判有真實悔改的行動與為善~彼此相愛而非殺滅對方的渴望。
屬神的兒女,對罪有敏感度,因對屬天盼望的專注,對罪會愈來愈不感興趣。屬神的子民,對愛有辨識度,因浸泡在神愛裡,對罪會愈來愈敏銳的逃離。很難想像,自稱為屬神兒女,卻一點也不把神放在眼裡,自認為屬神子民,卻一點也不遵行聖道的吩咐。原來,實際真正屬誰,並非口說為憑,而是真實活出為何而定。在約翰所處環境,愈來愈多論述神是怎樣的一位神,卻愈來愈少活出神在生命裡所能和所是的實際,因此,約翰以猶太社群眾人皆知該隱與亞伯的故事,表達出人墮落後,哪怕是一家人,行惡易於行善的實況,仍不時的在人與人之間上演。
除非,得再一次的回轉聚焦於屬神兒女所蒙受的愛,憐憫和盼望,要把人們帶往的境地!是更加自義無懼於神,抑或是心存對神的敬畏和仰望來度過餘生。環境的影響力確實存在,且仍在運行,總把人的目光引到看得見的事物上,要削弱屬神兒女對神的認識和相信,愛與盼望。似乎不必悔改,也有神義無限量的供應,擁抱黑暗,也會有神不止息之愛的圍繞。殊不知,時間未曾停留一點一滴的正在過去。不曾回頭的犯罪,對於至終仍是屬魔鬼不屬於神的結局會感到訝異嗎!求神憐憫,不收回祂管教的恩手,不停止呼籲悔改的聲音,好讓我們的心時時處於醒悟的敏銳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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