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8日 星期三

獻凡火而死的再思

利未記10:1-11
亞倫其中的兩個兒子,各拿自己的香爐,在神面前獻上神沒有吩咐他們的凡火,他們就死在神的面前。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神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神曉諭亞倫,你和你兒子進會幕時清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又使你們可以將神一切的律例教導以色列百姓。

亞倫的兩個兒子在任職祭司不久,很快的就隨己意,沒有按著神所吩咐的規矩,獻上神不是神要他們獻上的凡火,遭到嚴厲的,死亡的擊殺。有一種說法是,他們在眾目睽睽酒醉的狀態下輕忽神的聖潔,藐視神的吩咐的結果。試想,若擔任神與人之間的中保角色的祭司,卻在神與人面前公然隨己意輕忽藐視神的聖潔與神的吩咐,這將是何等的災難的開始!

神不會因為人沒有獻祭就餓肚子,也不會因為沒有人敬拜讚就沒榮耀。但人若沒有正確認識神就無法真實的面對自己,若不是用心靈誠實敬拜,任何外顯的敬虔仍無益於與神和好,與人和睦之關係的恢復。正因為神的愛,在我們裡面是實在的,所以我們能夠相信,除祂以外別無拯救。正因著神的聖潔在我們當中是真實的,所以我們心存敬畏,珍惜神所賜的恩惠,渴望的是尋求並遵行祂的話語。

因為知道離了神,我們就無法在神面前站立。如同沒有光,怎能不在黑暗中。沒有生命,怎能不在死亡裡。原本是代替百姓向神獻祭,免除神憤怒審判的祭司,反成了神憤怒底下的審判。因著屬靈生命的法則是,隨己意而活的結局終究仍是死,在神面前讓己意死,是神奇妙作為,是生命更新改變的新頁,是神聖潔屬性的表達,是在神面前的光,是在神裡面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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