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 星期六

關於聖潔的再思

利未記11:29-47
地上爬物死了掉在無論是什麼器皿上,需放在水中直到晚上才潔淨。你們可吃的走獸,若是死了,有人摸牠,必不潔淨到晚上。你們不可因什麼爬物使自己沾染汙穢成為可憎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神聖潔的屬性,不會因為受造物的潔淨或不潔淨而增添或減少光彩。但被神分別為聖的人事物,因著神自己的緣故,便有份於神的聖潔。因此,聖潔出於神也在於神。我們不過是藉著神的話語和作為被動的領受成為聖潔。在神眼中的聖潔,不會是出於人自己努力的結果。人所能努力的總和,在神的真光中,仍是衣不蔽體破舊不堪的義。

在神所吩咐的事上避免沾染污穢,讓人從日常生活開始就養成對神的聖潔的認識與察覺。進而相信,唯有信靠神聖潔的作為,人才有可能在神的聖潔裡蒙神的悅納。因此,別失去神已經為我們成就的焦點。我們成聖因神是聖潔的,我們相信因神是信實的,我們蒙恩因神是憐憫的,我們蒙愛因神是慈愛的,我們蒙召因神是作工的神。

要從做與不做的行動中先回轉聚焦於信或不信的心志裡。後者是前者的基礎。若不是出於相信的行動,外表看來再怎麼虔誠,仍無益於對神的認識。與神的關係的根基在於所信為何。這也就是為何神在吩咐以色列百姓,如何在吃的事上分別為聖時,要再三強調說:我是聖潔的,我是你們的神。唯有信入聖潔的神,才有遵行神所看為聖潔之吩咐的生命。不然,我們所以為的聖潔行動,在神看來一點也沒有聖潔可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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