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9日 星期一

平安的起頭

利未記7:11-27
若為感謝而獻上的平安祭祭牲剩下的肉,到第三天還沒吃的要用火焚燒,凡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若有人摸什麼不潔的人物或牲畜之後,又吃獻與神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神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所獻牲畜的脂油不可吃。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誰吃血,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神所賜因著感謝所獻平安祭的條例裡面,祭牲的肉可以吃但不能放超過兩天,或為食物衛生的理由,或為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態度。人對神的感謝與信靠,不能只停留在過去,卻對眼前的供應與保護視為裡所當然。每一天都是新的一天,每一時刻,也都有新的恩典,可以察覺神在當中信實良善的工作而充滿對神的敬畏與感謝。

至於另外甚是嚴厲的禁令,凡沾染不潔又未自潔的情況下,就輕率的吃已歸神為聖的祭肉,隨意的吃神已嚴明禁止的脂油與血。面對神的吩咐,也正表明一個人對神的信靠與面對個人慾望之間的態度與選擇。為何不能吃,吃了真的會像神所說的那麼嚴重,試吃看看如何?從人類始祖犯罪墮落之後,自我的判斷選擇與神清晰明確的吩咐之間的角力,在內心深處就從來沒有停止。

特別是沒有照著神的吩咐去做,不但還是活的好好的,反而可以額外的體驗到口腹之慾的爽快愉悅,當然,代價就是與神的距離愈來愈遠。這是人只能依靠老我的本性與慾望活著的困境。直到想要回頭,卻發現時光歲月已無法重來的殘酷,反而累積更多的是控告,懊惱與悔恨。神的吩咐是我生命方向的依據。做得到,是出於神的憐憫,不是我有什麼能耐,因此,讓我更依賴神的憐憫。做不到,也是出於神的恩典,認清單憑自己,別想達到神的標準,因此,讓我更信靠神而不是自己。也許,這正是神藉著吩咐賜給我平安的起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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