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哥林多前書7:25-40
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36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37 倘若人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38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
關於或單身、或結婚,或再婚,對當時的人而言,特別是信耶穌之後,能否有什麼清晰的,是榮耀神的倫理原則可尋呢?保羅以自身為例,勸勉弟兄姊妹當以蒙召的心,有別於當時文化風俗習慣,來面對人生不同階段的使命,不因單身而自傲或自貶,不為有否婚姻而自誇或哀嘆,不為是否再婚而苦惱或隨波逐流。要忠於主而活出現有的角色職分,也應忠於主而迎接新的關係次序。除此以外,凡為彰顯自我的優越,為贏得他人讚賞以及為符合眾人期待而有的單身,結婚,再婚,都不是保羅所強調,所樂見的。以基督為核心的倫理次序,才是基督徒生命最強而有力的生活表達。
若單身中卻急於進入婚姻,若婚姻中卻渴望恢復單身,那會是怎樣的生命光景呢?或許,在繁華進步又人才濟濟的哥林多城市裡,對關係的渴望與實際的生活中,有著極為不協調的混濁和暗昧在裡頭,雖單身卻也孤單,雖結婚卻是單獨。直到耶穌基督的福音進到這個城市裡,帶給居民不同於深奧哲理的,是滿有能力,智慧與盼望的一道曙光!一樣的,面對諸多生命的困境,生活的瓶頸時,當有主在你我心中之後,便重整了,重建了,重排了我們人生的次序,焦點和方向。或在單身中,或在婚姻裡,能夠榮耀神,尊崇神,忠於神,成為我們每天最深刻的期盼,也是最大的喜樂,滿足與平安的所在。哈利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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