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12:1-12
在眾人聚集擁擠的時刻,耶穌先對門徒說:要提防法利賽人的虛偽。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也沒有甚麼隱藏的事不被知道。在暗處所說的,必在明處被聽見,在密室附耳所說的,必在房頂上宣揚出來。我的朋友,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甚麼的,不要怕他們。那殺身體以後有權柄把人投入地獄裡的,應當怕他。五隻麻雀雖微不足道,但在神面前,一隻也不被忘記,不要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貴重的多。我們告訴你們,人把你拉到會堂,官長和當權者的面前,不要思慮說甚麼話,到了時候,聖靈必把當說的話教導你們。
耶穌改變的是人內在生命的實際,叫人藉著福音的大能在世上活著。法利賽人高舉的是外在可見的行為,叫人藉此掩飾內心的不安,邪情私慾和惡毒。掩蓋與隱藏是人墮落本性很自然會去做的事情,對人對己對神皆是如此。但掩蓋與隱藏的事將被顯明知道,是人生命改變之後必然會發生的事,如同光明來到,黑暗就退去。當人不再視掩蓋與隱藏為永恆的避風港灣時,就會有面對會令人感到害怕的勇氣,這勇氣,讓人面對信仰的質疑與逼迫時,不再驚慌失措羞愧,而是坦然承認自己的不能並福音的所能。
掩蓋和隱藏領人活在見不得光的黑暗裡。顯明和知道引人活在福音大能的光明之中。這不是說,我們需要馬上到處跟人家說我們的內衣內褲是穿幾號的,我們有哪些見不得人的癖好或習慣,不。若真是如此,我們仍然與法利賽人無異,依賴的是自己的行為和努力,來做為與人與神交易的籌碼。我們需要的,就是讓福音的真光時時的在我們的心中照亮,顯明我們亟欲掩蓋和隱藏的內容和真相,讓福音的大能引導我們走出自以為安全的黑暗,而生命的改變也就在福音的恩典裡顯明,因為生命改變是出於神不是出於自己。
今天,我們仍然在福音的光中活著,是嗎?若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我們就不看自己比別人強,以為自己的問題比別人少,因為我們同樣都有耶穌要帶給我們的改變,都是蒙受救贖恩典的人,我們也不會在別人的面前看不起自己,因為我們同樣都在福音的大能中,或人看為強或看為弱,神給每個人的人生課題不盡相同,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從主所領受,我們都是屬於主的人,將來也都要回到主那裏去。既然如此,先前心裏所感到的恐懼,將漸漸的被永恆的平安所取代。
愛我們的主,當我們不禁意的想要掩蓋和隱藏時,求祢的恩光再次的臨在照耀,幫助我們承認,在祢面前我們無所躲避也無法隱藏,在任何我們所認為最為安全的地極或深海,祢也都在那裏,白晝與黑夜在祢看來都是一樣。主,憐憫我們,不讓我們有錯覺,以為我們可以倚靠自己的努力和行為來改良自己,若不是出於祢,我們所以為的好,也將是虛空的虛空。主,堅固我們在祢面前的心志,能夠相信祢更甚於相信自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