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18:18-30
有一個官長問耶穌:當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回答說: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間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他說:這一切我從小就遵守了。耶穌說:你還缺少一件,應當變賣一切所有分給窮人,你就必定有財寶在天,而且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非常憂愁,因為他十分富有。耶穌見他這樣就說:富有的人要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阿!駱駝傳過針眼,比有錢人進神的國還容易呢。聽見的人說:這樣,誰還能得救呢?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彼得說:看啊,我們已經捨棄自己所有的跟從祢了。耶穌說: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妻子,弟兄,父母或兒女,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來世得永生的。
當天上的陽光臨到大地,手上的燭光就顯得微不足道。當神國度的永恆臨在人們當中,原本所看為寶貴想要留駐的一切擁有,就顯得更加短暫。耶穌是屬神國度的源頭,主宰與君王。任何想以外在短暫的人事物來取代永恆的,將會如同飲用海水般,似乎取之不盡,用之不絕,卻是無法止渴,只有愈喝愈渴,直到死亡仍無法停止不喝。耶穌藉由與周遭人的一問一答,幫助他們明白,真正的富有不在於作了多少的好事,也不在於擁有多少財產或人脈,而是在於神國度是否臨在其中,有耶穌是主的生命,有耶穌為主的生活。
這裡所說的主,是救贖主。耶穌已經把我們從罪惡和死亡的權勢裏救贖出來,不再因著罪疚和控告活著。耶穌基督救贖福音至今仍在我們生活當中,在人所不能之處,持續進行著醫治與恢復的作為,讓過去有意識或無意識所經歷的傷逐漸的能夠劃下句點,癒合結疤。這裡所說的主,也是主宰者的意思。如今活著的不再是只有我,而是有主耶穌與我一同活著。耶穌復活的生命,如今成為我活著的根基和倚靠,表示我們開始過著渴慕聆聽祂的話語,也樂意遵行祂的旨意的生活,如同陽光的臨在,使我們不再尋找燭光一樣。
當官長聽到耶穌說:要變賣一切所有,分給窮人,還要來跟從我,就心裏是憂愁而不是喜樂,為什麼?他是一個官,也許,他的富有正是他經由合法或不合法的方式,從他周邊的窮人中得來的,要把從窮人身上得來的財富變賣在分給他們,所要面對的將是自己貪婪國度的衝突與不堪。也許,跟隨耶穌正表示,他必須放棄眼前可以讓他作威作福的官威,成為謙卑為民服務的僕人,所以當下的憂愁,掩蓋了與主永恆同在的喜樂。那我們呢?當我們聽見耶穌說:來跟從我吧的時候,還憂愁什麼?忍耐等候,別急著從耶穌的面前離開,等耶穌說完: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之後,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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