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6日 星期一

遭遇

路加福音13:1-9
群眾中有幾個人把加利利人在彼拉多面前遇害的事告訴耶穌。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其他加利利人更有罪,才如此受害嗎?不,你們若不悔改,都要這樣滅亡。你們以為從前西羅亞樓倒塌壓死的十八個人,比一切在耶路撒冷的居民更有罪嗎?不,你們若不悔改,也都要這樣滅亡。耶穌講了一個比喻,有一個人栽了一顆無花果樹,三年來,他來到這棵無花果樹那裡找果子,卻找不到,就對管園的說,把它砍了吧,何必白佔地土呢?管園的說:主人,今年且留著,等我鬆土施肥,以後若不結果子,再把它砍了。

人們時常以眼前福與禍的處境遭遇來認為是神所喜悅,或惹神憤怒了,因此時常活在不確定的不安與投機的幸運感交錯的糾結裡。不確定永恆是如何的結果,只能拼命抓住眼前可放縱享樂的機會。當厄運是臨到別人而不是自己時,或自覺或不自覺的觀戲心情油然而生,若壞事是臨到自己而不是別人身上時,整個心瞬間充滿的,是不平與疑惑的質問:為什麼是我!這是人被罪扭曲而在認知感受經驗上的困境。不是只有現在,耶穌時代的人們也有這樣的困惑,不論過去或現在,我們都需要從表面的禍福苦樂際的解讀裡被釋放出來,得著真正的自由。

這樣的自由讓我們不會因為逃過一死而感到僥倖,若沒有因此對主生發敬畏的心,對那遭遇不幸的人生發憐憫之情。那麼我們便沒有所謂的幸運可言,因為人人必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僥倖存活似乎延長的是眼前的享樂卻對未來的茫然。這樣的自由也讓我們坦然面對,而不是時時心驚害怕遭遇災禍與死亡的臨到,當然,遭難之時內心的衝擊轉折歷程是必然也必須,但假以時日清醒的回到現實之後,由於有永恆的盼望,仍可以把每一天當成是主所賜新的契機而感恩。

耶穌不要我們活在因著他人的遭難而沾沾自喜的象牙塔裏面,以為自己比別人更配得領受眼前的福氣。耶穌要我們把握還活著的時候,就悔改回轉歸向祂。若主真要追究,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夠在主的面前安然站立,所配得的就是主的憤怒和審判。但耶穌來,已經承受原本是我們該承擔的罪債與死亡,使我們如今能夠因著愛,悔改靠主領受永恆的生命與盼望,也成為呼籲悔改靠主,傳揚永恆生命與盼望的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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