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日 星期一

權柄與能力的主

馬可福音3:7-19
有許多人聽見耶穌所做的事,就從各地來跟從祂。耶穌治好許多人,污鬼也俯伏說:你是神的兒子。耶穌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差他們去傳道,給他們權柄趕鬼。這十二人分別是彼得,雅各,約翰,安得烈,腓力,巴多羅買,馬太,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達太,奮銳黨西門,加略人猶大。

耶穌到各處傳福音,行奇妙的事,醫治疾病趕逐污鬼。耶穌也揀選門徒,把他們帶在身邊,賦予他們權柄傳福音,與他們同工,成就奇妙的作為。耶穌認識祂所揀選的門徒,並一一的將他們的名字刻畫在他的心裡,時常為他們禱告,教導他們真道,提醒他們跟隨。他們也從耶穌的身上看見應當效法的榜樣。

如今,我們若真是耶穌所揀選的門徒,有著耶穌所賦予傳福音的權柄。我們的生命就會有定向,不致於迷惘,我們的生活就是朝著定向前行,不致於茫然。雖在尚未到達終點之前的路途,會有苦難,憂愁與試煉,也會有喜樂,平安與得勝。因為在我們生命的每個路站,憑著祂對我們的約定不曾缺席。

耶穌所作的事,此時,也已成就在我們的身上。我們與神的關係因著耶穌被恢復了。我們與自己的關係藉著耶穌被醫治了,我們與他人的關係藉著耶穌重新被建立了。因此,我們說是跟隨耶穌的門徒,或許說是耶穌把我們帶在身邊更為貼切吧!因為,作耶穌的門徒,在於耶穌的揀選,不在於我們的條件與資格為何。要記得,耶穌認識我們比我們對自己的了解更透澈。祂要帶我們進入應許的豐盛與永恆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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