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2:16-23
16.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17.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18.不可讓人因著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隨著自己的慾心,無故地自高自大,19.不持定元首。全身既然靠著他,筋節得以相助聯絡,就因神大得長進。20.你們21.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22.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23.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神是生命的源頭,長進的驅動力以及致終的歸屬。相較於律法規條,生命的路程雖更為遙遠,時程更為漫長,過程更加艱辛。但所呈現的光彩與美好,燦爛與滿足,不是律法規條所能製造模仿取代的。若前者是永恆的光芒,後者則是曇花一現的火光。當生命與源頭脫離,失去長進驅力,遠離永恆歸屬的結果,就如溺水般的人,身邊有什麼就抓住什麼,那怕所抓到的浮木,早已把自己刺透流血不止,也不願或不知怎樣放手,因為,除了眼前安全的感覺之外,再也察覺不到其他。
或許,這也是保羅寫信提醒歌羅西教會弟兄姊妹要注意的情形。對於熟悉律法規條的人而言,要不倚靠律法活著,要不憑著規條誇口真的很難,是需要經過非人所能成就的拆毀與重建的過程。保羅自己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若不是與主相遇,律法終究是保羅的神,若不是被主管教,規條仍舊是保羅的主。但保羅改變了,從與主相遇的那一個開始,從被主管教的當下,保羅的主不再是律法,而是主耶穌。保羅所誇的不再是規條,而是與主同死同活。保羅的生命歷程所反映出生活的真實,也是所有真實信靠耶穌的人必定會經過的路。
因此,我們可以問自己的是,現在我緊緊抓住的是什麼?是別人的眼光期待,是自己的想法判斷,是眼見遭遇的歡樂哀愁,是苦不堪言的憂悶顛簸。或是神已做成在我身上恩典的屬算,是神正要賞賜智慧能力的領受,是神仍陪伴在身旁的光照引導!我們確實無法緊緊抓住自己所熟悉的慣性同時,又期待神的恩手可以緊緊抓住我們,彷彿有兩個駕駛員同時握著一個方向盤。要交托我們所認為可以帶給我們安全的熟悉感。若我們真相信神為我們預備的是一條又新又活的生命道路,我們就會放心且安心的把每一天交給主並信靠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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