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3:19-29
19.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20.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21.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23.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24.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25.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26.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28.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29.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神是信心的源頭,且藉著耶穌基督把對神的信心賜給人,叫人得以重新活過來,不再屬世界也不再歸自己。凡屬於神的,就朝著神所應許的方向前行,也以神所賜的一切為足為樂,縱然頗具份量的衝擊和試煉仍會臨在,卻不會因此失去力量和盼望,原來神的信實在基督裡,仍要緊緊抓住凡信靠神之人的心懷意念。凡屬世界的,就朝著世界的洪流走向推進,無論是出於樂意或出於被迫,縱然頗具規模的快樂與歡愉也會臨到,卻沒有恆常的滿足也沒有永久的喜樂可言,說變就變,成了虛空,說沒就沒,彷彿捕風。
神知道我們在世界的困境,需要有一位啟蒙的師傅引導我們回到神的面前。這位師傅以可做不可做,應該不應該的樣式出現,來形塑我們的生活態度,習慣和方式,為要我們認識賜給我們生命氣息,又用全心全力來愛我們的那一位生命之主。神不要我們白白受苦,也沒有因為我們身處痛苦之境而自得其樂。但因為我們已經遠離神一段很長的時間,習慣相信己過於信靠神,習慣聚焦於我的喜好過於神的心意。許多的困苦窘境是神許可臨到我們的,為要使我們醒悟,唯有回轉歸向信靠仰望神憐憫的作為,才有真實的信心可言。
直到如今,頗具份量對我們的衝擊和試煉仍然會是在全然失敗的實境裡,我是否依然相信神是良善的神。在全然失信的光景中,我是否依舊相信神是信實的神。在全無可盼的黑暗裡,我是否仍然相信神是光,在全無可愛的灰燼中,我是否仍舊相信神是愛。許多時候,所遭遇的衝擊和試煉確實是佔了上風,因為我們墮落的本性,本來就是失敗、失信、失望的溫床。所以,我們不必為可能面臨的這些衝擊和試煉感到特別,但要為我們竟然可以在失敗中重新站立、失信時重獲相信、失望裡重獲盼望感到驚訝,因為是失敗、失信、失望的歷程讓我們認出是耶穌在旁與我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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