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0日 星期三

受苦意涵的再思

約伯記21:17∼34
惡人的燈何嘗熄滅?患難何嘗臨到他們呢?你們說:神為惡人的兒女積蓄罪孽;我說: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神既審判那在高位的,誰能將知識教訓他呢?有人至死身體強壯,盡得平靖安逸;有人至死心中痛苦,終身未嘗福樂的滋味;他們一樣躺臥在塵土中。我知道你們的意思。惡人所行的,有誰當面給他說明?然而他要被抬到塋地;有人看守。他要以谷中的土塊為甘甜;在他以先去的無數,在他以後去的更多。你們對答的話中既都錯謬,怎麼徒然安慰我呢?

論約伯的苦,述約伯的惡,約伯的友人似乎比約伯本人都要看的清楚明白。在他人的苦痛裡滔滔不絕的述說自己的正確與有理,也許是身為一個安慰陪伴者,逐漸失去已有的耐性的訊號吧!約伯友人從七天七夜默默的伴隨到一來一往的我對你錯,我知你不知的辯論陳述,把彼此之間對神的認識與理解就這麼全然的攤在陽光下。神不需人為祂辯護,神是全能全知全在的神。但人須要神為他辯護,人是有所不知不能不在的人。屬神的權柄與作為,人豈能全然取代呢?千古以來,人最大的困源,就在於想要取代神,讓自己坐在神的位置上。

若一切都能像神一樣掌控在自己的手裡,那會是一個何等美好的境界啊!反之,就在盡最大的努力之後,仍無法掌握一切,還有什麼更令人懊惱不已的現實啊!約伯的困惑來自於神至高至榮至能的偉大屬性,而約伯友人認為約伯的苦難源自於神至聖至義至潔的審判。同樣是受苦,方向卻截然不同。一個是雖苦猶信的仰望,一個是罪有應得的無望。因此,同樣是受苦,除了自審嘆息痛悔懊惱之外,也容許自己俯伏在神的施恩座前,容讓神是你的神,作你的主。讓你的處境在神的掌握中,讓你的遭遇也在神的掌管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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