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23:1∼17
約伯回答說:如今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惟願我能到他的臺前,我就在他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我必明白他向我所說的話。在他那裏正直人可以與他辯論。只是,我往前行,他不在那裏,往後退,也不能見他。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我腳追隨他的步履,謹守他的道並不偏離。只是他心志已定,誰能使他轉意呢?他向我所定的,就必做成。所以我在他面前驚惶。我的恐懼不是因為黑暗,也不是因為幽暗蒙蔽我的臉。
令約伯深感畏懼的是神高於人的道路與能力的定意。縱然約伯沒有犯罪得罪神,卻也無法因此在神面前稱義。神的所是,遠超過人的言詞與理解,神的定意,遠勝過人的籌算與聰明。神的所能,遠大過人的追趕與努力。約伯在苦難中的聚焦與敬畏在於神,縱然不清楚為何苦難會臨到他,但始終沒有否認苦難是在神的管轄範圍之內。苦難可以奪去約伯的所有,卻仍無法在神的面前有所獲益。苦難可以淹沒約伯的今生,卻仍無法在神的光中有所誇耀。
苦難對約伯而言,雖不明究理卻非巧遇。苦難,讓約伯對神的信靠與敬畏更加純近專一。一樣,當不明究理的拆毀臨到我們,奪去我們熟悉的安逸,享受和平靜時,我們是否依然仍夠單純且堅定的聚焦並仰望神呢?我們是否願意仍持續且堅定的信靠並順服神的呼召呢?若我們的在乎只在眼見,當然不能。若我們的確據只在今生,當然不會。唯有確據和把握在於神,我們才能與苦難共舞,但不是苦難帶著我們的跳,而是讓神主導著整個節奏,步調和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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