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31:24∼40
我若以黃金為指望,若見太陽發光,心就暗暗被引誘;我若見恨我的遭報就歡喜,這也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又是我背棄在上的神。但我沒有容口犯罪;沒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惟願有一位肯聽我!看哪,在這裏有我所劃的押,願全能者回答我!願那敵我者所寫的狀詞在我這裏!我必綁在頭上為冠冕。向他述說我腳步的數目,必如君王進到他面前。我若奪取田地,吃地的出產不給價值,或叫原主喪命;願這地長蒺藜代替麥子,長惡草代替大麥。約伯的話說完了。
約伯無罪的申訴,在在明說約伯受苦絕非友人所認為,約伯有甚麼不可告人的不義隱藏在裡頭。也不是神有甚麼無可奉告的超然審判在當中。以約伯當時代的標準來看,約伯是一個仰不愧於天,坐不愧於地的人。但此時,受苦的約伯唯一所盼的,不是苦難可以少一點,事實能夠明一點,友人可以同理一點,環境能夠友善一點,而是神也可以說句話,宣告約伯的無罪與無辜。還有什麼排山倒海而來的罪疚,撲天蓋地而出的控告,比神親自的辯護與宣赦更來的有權柄和能力!神是說話的神。約伯在苦難中深盼的,便是神為他對他說話。
我們呢?受苦時深盼的是什麼?痛苦可以解除,歡樂可以進來,崎嶇能夠離開,坦途可以展現,控訴可以退後,讚賞可以前來,風浪能夠平靜,暖流能夠吹來。或者是,或痛苦或歡樂,或崎嶇或坦途,或控訴或讚賞,或風浪或暖流,都有神在當中為我們宣赦,對我們說話,且這絕不是我們配得,只因神對你的愛,而對你說的:孩子,不要害怕,你受苦時,我也在這裡,一直都在。也不要忘記,我認識你,從來沒有忘記過你。你是屬我,我也屬你。我仍要為你對你說話。是的,聆聽神的話,察覺神的工,今天,仍要引領我們活潑且持續的信靠並仰望神的慈愛與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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