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27:13∼23
神為惡人所定的分,乃是這樣:倘或他的兒女增多,還是被刀所殺。他雖積蓄銀子如塵沙,預備衣服如泥土,義人卻要穿上;他的銀子,無辜的人要分取。他建造房屋如蟲做窩,又如守望者所搭的棚。他雖富足躺臥,卻不得收殮,轉眼之間就不在了。驚恐如波濤將他追上;暴風在夜間將他颳去。神要向他射箭,並不留情。人要向他拍掌,並要發叱聲,使他離開本處。
就約伯所知,心中無神,不敬虔之人。他所擁有的兒女,存積的銀子,華麗的衣服,建造的房屋,都無法使他在神面前增添光彩或籌碼。臨到的,仍是虛空的虛空。所誇耀的,秋去春來,轉眼之間便不復存在。有的,就剩如波濤將他追上的驚恐,在夜間將他刮去的暴風,使他離開本處的叱聲。與生命隔絕的,豈不死亡,對亮光陌生的,豈不黑暗。以什麼為樂,就被什麼抓住,以惡為樂的,被惡抓住,以神為樂的,被神抓住。若將時間軸拉長,若將畫面快轉,結局為何便不意外。
唯一會讓人驚訝的是,本是與神隔絕,以惡為樂的墮落之人。生命竟然得以改變,被神翻轉,不再以惡為樂而是以神為樂。不再緊緊抓住以為可以增添光榮和籌碼的擁有,而是為神的名與榮耀去管理使用它們。所謂的價值,原不是擁有多少,而是在誰的手中。在神手中的,會永遠長存,在己手中的,將瞬間而逝。但如此的真實,又有誰可以視透呢?求神憐憫,使我們容讓神來掌管我們思想,情感和意志,改變我們,拆毀以惡為樂的習性,建造以神為樂的習慣。我們的生命就不會只是轉眼的虛空,摸不著邊際的虛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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