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以西結書20:10∼26
10 這樣,我就使他們出埃及地,領他們到曠野,11 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12 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13 以色列家卻在曠野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厭棄我的典章,大大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說,要在曠野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滅絕他們。14 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15 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不領他們進入我所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16 因為他們厭棄我的典章,不順從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他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偶像。17 雖然如此,我眼仍顧惜他們,不毀滅他們,不在曠野將他們滅絕淨盡。18 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不要遵行你們父親的律例,不要謹守他們的惡規,也不要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19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20 且以我的安息日為聖。這日在我與你們中間為證據,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21 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說,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在曠野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22 雖然如此,我卻為我名的緣故縮手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23 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24 因為他們不遵行我的典章,竟厭棄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眼目仰望他們父親的偶像。25 我也任他們遵行不美的律例,謹守不能使人活著的惡規。26 因他們將一切頭生的經火,我就任憑他們在這供獻的事上玷污自己,好叫他們淒涼,使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10 這樣,我就使他們出埃及地,領他們到曠野,11 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12 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13 以色列家卻在曠野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厭棄我的典章,大大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說,要在曠野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滅絕他們。14 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15 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不領他們進入我所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16 因為他們厭棄我的典章,不順從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他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偶像。17 雖然如此,我眼仍顧惜他們,不毀滅他們,不在曠野將他們滅絕淨盡。18 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不要遵行你們父親的律例,不要謹守他們的惡規,也不要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19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20 且以我的安息日為聖。這日在我與你們中間為證據,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21 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說,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在曠野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22 雖然如此,我卻為我名的緣故縮手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23 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24 因為他們不遵行我的典章,竟厭棄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眼目仰望他們父親的偶像。25 我也任他們遵行不美的律例,謹守不能使人活著的惡規。26 因他們將一切頭生的經火,我就任憑他們在這供獻的事上玷污自己,好叫他們淒涼,使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神使以色列民出埃及,到曠野,賜律例,給典章,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且有安息日作神就在他們當中,他們是被分別為聖的證據。他們卻一遇到不順,就不爽不從不遵不信神要他們相信的,安息日成了他們悖逆惹動神忿怒的現場,讓第一代父執輩的人無分於迦南地,只是神的憤怒並沒有讓祂失去理智,棄絕曾與百姓立的約,以及神對屬祂之人的那份愛,而是為祂自己的名的緣故,繼續對第二代的兒女說話,吩咐他們要謹守遵行祂的典章律例,尊安息日為聖,心存敬畏儆醒度日,不任憑自己陷入崇拜偶像的罪與惡裡,重蹈無分於應許地的覆轍,在苦難中白受苦。
神沒有將人全然抹除,讓人還有機會可以悔改回轉歸向神,並非人還有任何一絲的條件資格讓神無法下手。神在憤怒中鬆手唯一的理由!只在於神自己的名與祂對人的憐憫,讓人有了不被嫌棄重新再來的新起點。當以色列的父執輩傷透了神的心,並不表示神對兒女輩就不再存有任何盼望。神的話語長存且活潑,神仍要在祂話語的應許光照內裡,在人的心裡作工。縱然曠野的日子依舊艱難,仇敵的侵擾依舊持續,試煉的考驗從沒減少。但神並祂的話語,總是一而再不間斷的提醒鼓勵邀請聆聽並信靠祂之人,在生活現場認識祂的名仰望祂的憐憫,不任憑己但降服於神。
當我們還有悔改的機會,並不表示再悖逆下去也無傷大雅。當第二代以色列民看著父執輩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不但沒事還更加亨通,要他們不模仿學習也很難,跟著悖逆不信好像也是一條可行不錯的路。當神的說與看的見之間有著極大差距時,該何去何從呢?除非,容讓神在我們一切的認定上仍有祂自由作工的空間~雖然眼見如此,但既然神這麼說,我們仍舊怎麼相信,明白短暫的歡愉不是長遠的喜樂,知曉當下的放縱不是長久的自由,了解一時的成功不是永遠的成就,並且繼續仰賴倚靠神的光照和引導,在祂話語和作為中領受不被奪取的愛和不被動搖的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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