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1日 星期四

忠心於主的管家

哥林多前書4:1-8
人應當以我們為神奧秘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我(保羅)被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弟兄們,你們效法我們(保羅和亞波羅)不可過於聖經所記,免得自高自大,貴重這個,輕看那個。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呢?你們飽足了,豐富了,不需要神,自己就作主了!

神把祂的話語賜給我們,把福音的使命託付我們,所求於我們的是忠於祂的話語和耶穌基督的福音。在得救的事上,若忠於自己的審斷,結果便是自稱為義,若是忠於他人的論斷,結果會是定罪控告。在這段經文裡,保羅要哥林多教會弟兄姊妹瞭解,當有的忠心態度與對象~耶穌基督。若偏離了耶穌基督,相互論斷將是家常便飯,分黨結派會是稀鬆平常,由於眼前既得的有形或無形的利益,不需要神的介入,可能也不想讓神介入,自己就可以作王了。

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什麼意思?它並非要我們消極逃避,丟棄一切的判斷,反而它要我們有一個敏銳的分辨力。就是在判斷的裡面,仍然是忠於耶穌基督的主權,是仰賴耶穌基督的審判,是存有耶穌基督的盼望~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稱為義,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果真如此,我們會渴望神的介入,而逐漸免去自以為義的血氣論斷,我們也會期待神的居中,而漸漸失去自以為是的血氣暴衝。原來,我們的心思、言語和行為,總反應出我們所忠於的對象為何

要時時聆聽,思想,並領受耶穌基督的福音,把你對他人的判斷,或他人對你的論斷,或自高自大,或他高他大,或自誇他誇,都放在主的面前,都交在主的手中,讓主成為你的審斷,稱義和誇耀。要時時儆醒,禱告,並倚賴耶穌基督的福音,因為你對他人的判斷,或他人對你的論斷,或自高自大,或他高他大,或自誇他誇不會因為相信耶穌基督的福音就自動消失,反而會激起更激烈的,矛盾衝突的火花。這是外在的戰事,也是內心的戰場,為要我們經歷,得勝在於主,不在於我們。

愛我們的主,幫助我們在祢的主權底下學習等候,在祢的審判底下學習敬畏,在祢的應許底下領受相信與盼望。主,憐憫我們,不叫我們在滿足豐富時自誇而忘記祢,不讓我們在不足缺乏時自貶而不信祢,能夠因著有祢的話語,忠於祢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全的福音。這福音不是廉價的,是以祢的生命為代價成就的。主,如此的恩典福音,我們並不配得,祢卻毫無保留的賜給我們,我們怎能佔為己有而自誇呢?主,幫助我們,一生忠於祢的福音,也能夠成為流露出福音生命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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