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1日 星期一

應許的約定

希伯來書6:13-20
13.當初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說:14.「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15.這樣,亞伯拉罕既恆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16.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17.照樣,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18.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19.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20.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

耶穌並不吝嗇於讓人來信靠祂,且恆久在神面前成為我們的避難處所。對猶太人而言,他們藉著耶穌所承受永恆的約定,可以追溯至先祖亞伯拉罕。在萬古以先,神拯救的作為早已為他們豐富預備,神救贖的大能早已在他們當中進行,好叫領受生命應許之人相信,神與他們所立的約定並不隨著時間改變,且已藉著耶穌成全。對我們而言也是如此,救贖之約在基督耶穌裡已立定且全然成就。並不隨著各人的條件與資格的起伏而轉動。

從歷史來看,以色列百姓所承受的救贖之約,早已被他們自己的悖逆不信破壞殆盡,神沒有必要也沒義務需要履行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定。確實,約定是以兩造之間共同遵守作為產生效力的根據。但對神而言,約定表明神必定要成就的意志與行動。比如說神愛世人,並非因為世人有什麼可愛之處,讓神無法拒絕非得去愛不可。相反的,世人毫無可愛之處,只因為神已經定意,所以神如此的行動。如今,我們蒙受救贖重獲新生領受永恆之約,絕非我們配得,只因為神已定意憐憫我們,所以我們能祂所愛。

既然如此,我們該用怎樣的眼光來看待我們所擁有的時間,才能,人際關係與生命呢?就是感謝神,讓我們有生命氣息,可以有清楚的意識,尋求並領受祂在我們生活中所賜美善的心意,包括順境和逆境,成就與挫折,喜樂和憂愁,快樂與難過,歡笑與眼淚,相遇和離別。動盪與安穩。就是讚美神,使我們有信靠和順服,可以承認並跟隨主走過高山低谷,經過狂風巨浪,來到活水泉源,進入生命平安。叫神的信實,因著耶穌,此時此刻就作為我們生命的真實。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