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10:26-39
26.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27.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28.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29.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30.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31.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32.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33.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34.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35.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36.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37.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38.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神是烈火,在神的審判底下就是燒毀滅盡。當人犯罪悖逆與神為敵為仇之時,人致終的結局就已確定。眼前短暫的風和日麗,也不過是燒盡毀滅之前的寧靜。神烈火般的憤怒與審判有誰能夠逃脫免除呢?沒有人能夠倖免,怎麼辦?只好各憑所能在短暫中尋找一切能夠趨吉避凶,趨樂避苦的途徑方法。但想救自己,卻無法自救,是人終極一生最感無助無奈的困境。而這困境其中最難的部分,是徹底承認並願意將自己生命的主宰權全然交托給神,頂多就是在相得益處的基礎上各取所需。
因此,只要痛苦一直沒有舒緩,苦難一直沒有停止,問題一直沒有解決,挑戰一直沒有減少,就會開始考慮換別的幫助,找別的倚靠看看。當信心是建立在趨福趨樂趨安的基礎上時,信心就會像是寄居蟹一樣,會想要不斷找到更大更多更舒適的福、樂、安來居住。也許,時間久了,律法誡命成了猶太人想要自救的憑據根基,因此,耶穌成全律法的救贖行動反而成了他們最大仇敵和抵擋。縱然後來有些人信了耶穌,但想要倚靠律法自救的傾向,仍根深蒂固的在心中,不自覺的只將耶穌當成可以自救的合作伙伴,而不是讓耶穌成為他們一生的主人。
這不但是當時信耶穌的猶太人需要面對的問題。也是我們信了耶穌之後需要面對的挑戰。誰說信了耶穌之後痛苦就得要舒緩,苦難就得要停止,問題就得有答案,挑戰就得以減少?若我們信心的根基是建立在痛苦的舒緩,苦難的停止,問題的答案和減少的挑戰,很快的我們就會失去信心。當我們信心的根基是建立在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的福音時,我們才能逐漸的在所遭遇的痛苦,苦難,問題和挑戰裡,愈來愈清晰的察覺生命之主在我們一生中的旨意和應許,從來不曾減少也沒有缺席。如今,這信心仍要引領我們持續前行直到見主面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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