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10:1-10
1.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2.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3.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4.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5.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6.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7.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8.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9.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10.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律法是好的,卻無法使人成為好人。律法顯明美善的藍圖,卻無法造就完全的人生。律法的美好,必須透過律法頒佈者自己來成就,律法的完全,唯有藉著律法啟示者自己來成全。如今,耶穌基督向世人顯出律法的美善,在於祂在十架上為世人成就的生命之愛,為世人成全的生活之信,並在人心裡所種下對永恆的的望。律法不可怕,可怕的是人試圖透過它為要證明自己的美好與良善,卻只能顯露出隱藏在罪惡權勢底下的驕傲與敗壞。律法,在基督裡已經成全,也在基督裡成為指引我們歸信基督的訊號。
因此,律法就像超強的光照系統,讓生命本質無所遁形。驅使我們轉眼仰望耶穌,免得繼續墜入無望的深淵,催促我們尋求基督的收留庇護,免得持續落入罪債的監禁。感謝神,如今在基督耶穌裡,律法有如超然的維生供應,藉著耶穌的復活救贖重生了我,讓耶穌在十架上的得勝成為我的得勝。藉著為我成就律法的耶穌,向著死亡的權勢誇勝,對著罪惡的勢力謹慎,而這一切生發於我身的救贖與得勝之恩,是出於神的憐憫與揀選,除了耶穌基督的福音,我毫無貢獻可數也毫無事蹟可誇。
若我試著數算自己的努力,意圖誇耀自己的付出,仇敵就有攻擊的機會,這也就是為什麼需要儆醒的原因。這攻擊是什麼呢?讓我們忘記信靠神的作為,尋求與神的同工,只相信自己的能耐,步調與方法。使我們察覺不到神的心意,只在乎如何讓人看見自己的價值與貢獻。叫我們為證明自己配得神的恩寵而遵行律法,而漸漸淡化是因著信才有辦法領受的,神在基督裡為我們預備的,真實且徹底的安息。這樣的攻擊不會很明顯,卻是一點一滴腐蝕著我們對神的聚焦,信靠和順服。因此,無論如何,都需要有一個重新對焦於神的安靜時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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