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11:1-8
1.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2.「當聽這約的話,告訴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3.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不聽從這約之話的人必受咒詛。4.這約是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脫離鐵爐的那日所吩咐他們的,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話,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去行。』這樣,你們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們的神;5.我好堅定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正如今日一樣。」我就回答說:「耶和華啊,阿們!」6.耶和華對我說:「你要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宣告這一切話說:你們當聽從遵行這約的話。7.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直到今日,都是從早起來,切切誥誡他們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8.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去行。所以我使這約中一切咒詛的話臨到他們身上;這約是我吩咐他們行的,他們卻不去行。」
約定,代表不會隨著時空變化而改變的意志行動。約定,也代表立約彼此關係的維繫並不會隨著世代更替而不同。約定,本是雙方共同遵行才具有力量的步伐。但神與人所定的約,卻不是如此。早在多年以前,以色列民便將神的話語拋諸腦後,不聽從神的吩咐,毀棄作神子民的約定。既然如此,神又何必扒著以色列民不放,舊事重提說這約是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所吩咐的。原來,約定背後除了神所要做的事,也包含對百姓那份無怨無悔的愛。無論百姓的條件資格如何,神與人所立的是,既然拯救,就拯救到底,既然愛,就愛到底的約。
神的救贖之約,正因為是出於神揀選的意志行動,所以總是和人的悖逆不聽不從不行之墮落罪性有著鮮明的角力對比。要聽從神的話語,對百姓而言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的教導,百姓的硬心不聽,也已經不是什麼令神感到不解的抵擋。是約定,讓墮落無望之人有了改變的可能。是約定,讓死亡黑暗之境有了重生的契機。若不是神的約定,我們早已在神烈怒的審判中滅亡,也只能罪惡與死亡的權勢底下哀嘆而終。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夠靠著自己與神和好,也不配得神來與我們有約定。只因為神的愛,在我們還沒有來到世上以前,神就在基督耶穌裡與我們有約。如同耶利米時代神透過祂的話語與不同的世代重溫與先祖所立的約。
是神與人所立的約,讓人向神的回應具有意義。如同神已經定意赦免,人的悔悟行動就成了領受赦罪的器具。神已經定意拯救,人的伸手呼求就成了經歷拯救的真實。反之,若神沒有赦罪之恩,人悔悟千次萬次也無出路可尋,若神沒有憐憫之恩,人伸手千呼萬喚也無盼望可言。因此,無論如何就讓我們依然聚焦於神在基督裡與我們的約定吧!藉著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既然拯救我們就拯救到底,既然愛我們就愛到底的約定。或許,有人會擔心,這會不會成為令人更加放縱自我的理由。不會,因為拯救與愛將引導我們跟隨耶穌走十架的路,讓我們一路更加珍惜神在基督裡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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